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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红十字报:陕西省铜川市出台《铜川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救护培训与“三献”工作被列入

来源:中国红十字报

时间:2020-9-1

本报讯 (铜红)近日,由陕西省铜川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举办的《铜川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实施启动会在新区阳光广场举行,红十字救护培训与捐献工作被写入《条例》。

该条例共六章四十二条,其中第三章第二十五条规定:鼓励公民为需要急救的人员拨打急救电话并提供必要帮助。鼓励具备急救技能的公民,对需要急救的人员实施紧急现场救护。红十字会应当依法开展公众急救知识、急救技能普及培训,提升公民紧急现场救护能力。对紧急现场救护中表现突出的人员,有关部门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十六条规定:鼓励、支持无偿献血和自愿捐献造血干细胞、人体(遗体)组织及器官的行为。尊重和保护捐献人的捐献意愿、捐献行为、捐献隐私和人格尊严。对表现突出的献血者和捐献者,有关部门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近年来,铜川市红十字会积极开展红十字救护培训知识“五进”活动上百场,30000余人参加培训。同时,广泛开展“三献”工作宣传,无偿献血工作连续7届14年获得全国无偿献血先进省(市)奖,人体器官、遗体捐献注册志愿者人数逐年上升,器官与遗体捐献先后实现“零”突破。

《铜川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是铜川市首部规范文明行为的地方性法规,红十字会应急救护培训与捐献工作写入该条例,为弘扬红十字精神,建设守望相助、充满温暖的博爱之城提供了保障。

原文链接:http://news.redcrossol.com/miropaper/article.aspx?aid=16063&ty=zghszbkz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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