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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暂停新冠肺炎疫情专项募捐的公告

来源:赈济救护部

时间:2020-7-13

随着我省新冠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调整为三级响应,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胜利,全面恢复社会生产生活秩序进一步加快,根据民政部《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慈善捐赠工作的通知》(民函〔2020〕52号)提出的“对于前期重点支持疫情防控医疗和生活应急需求公开募捐活动,要根据各地疫情风险等级的调整,相应调整募捐时限,适时予以终止”的精神,省红十字会决定于2020年7月15日起暂停新冠肺炎专项募捐,此后社会捐赠全部恢复日常公益捐赠。






陕西省红十字会

2020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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