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纪检工作
2019年省红十字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

来源:陕西省红十字会

时间:2019-4-18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省纪委三次全会工作部署,夯实“一岗双责”,压实“两个责任”,坚持政治监督绝不含糊、推动履职绝不缺位、聚焦问题绝不手软、纠正四风绝不松劲,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实现干部清正、单位清廉、风气清明的目标,特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以建设一支清正廉洁的党员干部队伍为目标,积极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纪委文件精神,始终坚持从严依规管党治党,强化纪律建设和党内监督,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不断推动我会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责任范围和工作要求

1.对本部(室)、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对本部(室)、本单位所属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列入本部(室)、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组织本部(室)、本单位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反腐倡廉方面的文件及各项廉洁自律规定。

2.结合本部(室)、本单位的职责和业务工作,从严落实部门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内容,确保本部(室)、本单位的所属人员清正廉洁。

3.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实施意见》及会党组的实施要求,强化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预防并杜绝腐败现象和不廉洁行为的发生。

4.严格执行财经纪律,逐级审核把关,在执行“三重一大”事项(人事任用、经费动用、援建项目、招标采购、物资分配、天使阳光基金、干细胞和人体器官捐献等),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透明,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

5.密切联系干部职工,主动听取干部职工对本部(室)和本单位在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中的意见和建议,定期分析工作形势,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

6.及时了解和掌握本单位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发现有不廉洁行为、有违纪问题的要逐级上报,并按规严肃认真处理。

7.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电和来访,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对待,妥善解决,及时上报。

8.定期向分管领导汇报廉洁自律规定的执行情况,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会主要领导和机关党总支报告。

三、责任追究

部(室)和单位负责人违反或者未能履行责任制规定的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严肃责任追究:

1.对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领导不力,以致职责范围内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造成不良影响的;

2.对会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责任范围内的事项不传达、不贯彻、不安排、不落实的;

3.对本部(室)和单位发现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的;

4.疏于管理,出现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的;

5.放任、包庇、纵容下属人员违反财经纪律、法规政策,弄虚作假的;

6.有其他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行为的。

受到责任追究的领导干部,视情节轻重,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直至党政纪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说 明:此责任书一式两份,经分管会领导、各部(室)和单位负责人签字生效,作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评选先进、责任追究的主要依据。

中共陕西省红十字会机关党总支 印制

01300542392970141129112020004_s.jpg

】 【打印】 【关闭窗口